教育厅关于2025辽宁省大中小学生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1浏览量:0

                        2025年辽宁省大中小学生校园歌手大赛

工作方案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辽宁师范大学

三、活动主题

进取展青春,振兴向未来

四、参加对象与分组

(一)参加对象

全省大中小学在校学生

(二)组别划分

大学甲组( 非声乐类专业学生)、大学乙组( 声乐类专业学生)、 中职组、 中学组、小学组。

五、活动流程及安排

中小学校由校、县、市、省四级展演组成;高校由校、省两级展演组成,高校校级展演与中小学校市级展演时间同步。

(一)校级展演(6 月 30 日前)

各校按照展演要求创作、排练作品。 中学组、小学组、中职组进行校级展演并择优向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作品。

(二)县级展演(7 月 15 日前)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中小学校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组织县级展演活动,择优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作品。

(三)市级展演(9 月 15 日前)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荐作品进行评审,组织市级展演活动。各高校组织校级展演活动。各市、各高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作品。

(四)省级展演(10 月 15 日前)

省教育厅对各市、各高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确定省级歌手大赛入围选手并开展线下决赛。

六、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展演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集体表演类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 2 名,独唱类指导教师不超过 1 名,原创表演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 3 名)。

七、报送要求

(一)名额分配

高校每组不超过 2 个。每市每组不超过 10 个,沈阳、大连每组可增报 5 个。省属学校每校每个学段可推荐 1 个。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

表演类型:独唱、 自弹自唱、对唱、重唱、组合(含阿卡贝拉 8 人以下), 民族、通俗、美声三种唱法均可,鼓励演唱中文歌曲。

伴奏形式:乐器伴奏、音频伴奏、乐队伴奏均可。视频采用MP4 格式(每个节目文件大小不超过 1G,不要多个节目合),并以 “ 学校全称+组别+作品名称”。报送作品时长原则上限定在 5 分钟以内,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不得剪辑以及使用后期配音。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等明显标记的背景及图案。录制背景采用幕布或静态场景,避免使用动态LED等内容。作品视频和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百度网盘,同时将网盘链接及提取码发送至指定邮箱。( 网盘分享期限需永久)

(三)其他要求

1.报送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 由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三年内已在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 此次不再接受申报。

2.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各地各校认真填报相关材料,特别是参展人员、指导教师、作品名称等信息一经上报原则不再更改。对于填报信息不全、名称不标准的作品可以不予参展,对于填报信息错误较多的单位取消评选优秀组织奖资格。凡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